发布者:山东博风风机有限公司
矿用通风机的出厂验收需要将供货配置、检验结果和性能数据与订单要求逐项核对。验收既要检查整机装配状态,也要确认约定工况点的风量和压力。
本文以博风 FK 系列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出厂检验报告节选为例,说明报告中记录的检验项目,并为采购方确认测试条件、验收资料和现场调试要求提供参考。
1. 出厂验收前先确认技术要求
首先确认所选风机系列适用的技术条件和检验程序。针对具体项目,还应约定工况点、附加测试点、买方或第三方见证安排以及所需资料清单。建议将这些内容写入技术协议,确保采购方与制造商依据同一套要求进行验收。
| 项目 | 需要明确的内容 |
|---|---|
| 风机配置 | 风机型号、通风方式、电机配置以及供货附件。 |
| 要求工况点 | 同一工况点对应的所需风量和压力;采用静压还是全压;是否需要附加测试点。 |
| 电源条件 | 电机额定功率、供电电压与频率,以及启动或控制要求。 |
| 测试条件与判定依据 | 适用的检验要求、测试方法、运行条件和性能允差。 |
| 验收资料 | 需要提供的检验报告、性能测试资料、曲线覆盖范围,以及买方或第三方见证要求。 |
审核资料时,应将风机型号、出厂编号和电机信息与订单及设备铭牌逐项核对,使检验结果能够对应到实际交付的设备。
2. 出厂检验报告中的八项检验内容
博风 FK 系列报告将每个检验项目分为检验要求、检验结果和合格/不合格判定。下表按照报告中的顺序概括八项检验内容,原始记录可在报告节选中查看。
| 检验项目 | 报告检查的内容 |
|---|---|
| 外观及质量 | 起吊和安装结构、叶轮与机壳焊缝、表面状态、紧固件以及油漆质量。 |
| 机械运转试验 | 试运行是否平稳,以及是否存在异常声响。 |
| 压入式通风机叶轮间隙 | 规定的叶轮间隙要求和实际测量结果。 |
| 振动速度有效值 | 以 mm/s 记录的振动速度数值,并与本次检验规定的限值比较。 |
| 叶轮动平衡品质等级 | 动平衡品质要求及符合性结果,详细数据对应生产过程检查记录。 |
| 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 | 记录的功率结果,以及相对于电机额定功率规定的要求。 |
| 风量 | 以 m³/min 表示的风量范围,并与企业技术条件比较。 |
| 全压 | 以 Pa 表示的全压范围,并与企业技术条件比较。 |
因此,这份报告同时包含装配质量、运转状态和性能相关检查。各项目完成后,再给出整机检验结论。
3. 出厂检验报告示例
下面的报告节选对应一台 FK No.5.7 矿井压入式轴流局部通风机。电机栏记录为 YE3-160M1-2、额定功率 11 kW、电压 415 V、转速 2,900 r/min。
博风 FK 系列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出厂检验报告节选。为保护客户和订单信息,已去除可识别订单的内容。
| 记录项目 | 报告中的结果 |
|---|---|
| 机械运转 | 运转平稳,无异常声响;判定为符合要求。 |
| 振动速度有效值 | 规定限值为 ≤4.6 mm/s,报告记录为 3.6 mm/s;判定合格。 |
| 风量范围 | 180–282 m³/min。 |
| 全压范围 | 1,410–310 Pa。 |
| 检验结论 | 合格。 |
以上数据仅对应这份报告示例。审核其他设备时,应采用与实际风机配置相对应的技术要求。
4. 按照正确口径审核风量、压力和功率
在同一工况点比较风量和压力
按指定工况点验收风机时,应将所需风量和压力与性能曲线或测试点记录中的对应数据进行比较。压力口径、风机配置和测试条件必须与技术协议中的约定一致。
示例中的风量和全压分别以范围表示,并不是一组组相互对应的测试点。判断某一具体风量—压力组合时,应查看对应的性能曲线和测试数据。报告中的压力项目明确为全压,因此应与全压要求进行比较。
报告记录的 180–282 m³/min,相当于 3.00–4.70 m³/s。
区分电机配置参数与功率检验结果
电机额定功率属于设备配置参数。报告将功率检验单独列为“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并以额定功率的比例规定要求。约定验收资料时,应明确功率的具体定义、单位以及测量或计算方法,确保结果按同一口径比较。
如果项目要求效率或明确的噪声数值,应将相应测试和资料列入约定范围。机械运转试验记录的是运行状态及是否存在异常声响,并不等同于声学测量。
5. 明确配套资料和测试方法
如果项目要求验证指定工况点,应在出厂检验报告之外同步约定配套资料。下表可作为采购方确定资料范围时的检查清单。
| 资料 | 在验收中的作用 |
|---|---|
| 出厂检验报告 | 将设备型号、出厂编号等识别信息与检验要求、记录结果和验收判定对应起来。 |
| 原始测试数据和计算汇总 | 展示报告性能结果所依据的测试读数和计算过程。 |
| 空气动力性能曲线 | 展示指定风机配置和测试条件下风量与压力之间的关系。 |
| 生产过程检查与测量记录 | 提供检验方案要求的动平衡记录、测试条件以及仪器或校准信息。 |
如果某项结果需要澄清或整改,应在结束验收前记录问题、双方确认的处理措施以及相应核查或复检的结果。
报告中列出的检验依据
示例报告列出的检验依据为 JB/T 9100-2014《矿井局部通风机技术条件》和 Q/BFJ008-2026《FK 系列矿井压入式轴流局部通风机技术条件》。
用于约定性能测试方法的参考标准
在制定试验方法时,ISO 5801:2017 适用于采用标准化风道的风机性能试验,ISO 5802:2001 适用于现场性能试验。ISO 13348:2025 涉及风机性能允差、换算方法和技术数据表达。
这些是用于规划测试方法的补充参考,与示例报告中列出的检验依据并不相同。项目测试方案应明确采用的标准、版本和修订内容。
6. 将现场调试作为独立阶段
出厂测试记录的是风机在规定测试条件下的状态。现场调试则是在风机安装到实际通风系统后进行,风筒或巷道阻力、漏风、安装状态、电源和控制方式都会影响运行。现场验收记录应与出厂测试资料分开管理。
对于局部通风项目,应明确所需风量的送达位置和测量位置,并将这一要求纳入现场通风技术人员负责的调试方案。
与这些记录相关的制造工序和测试安排,可参阅我们的矿用通风机制造与质量控制说明(英文)。
常见问题
采购方进行出厂验收前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应提供所需风量和压力、压力口径、风机配置、供电电压与频率以及指定测试点,同时明确项目要求的验收标准、见证安排和资料清单。
什么时候需要性能曲线?
审核指定风量—压力工况点或运行范围时,应使用性能曲线及对应数据。检验报告记录检验结果和判定,性能曲线则展示各性能参数之间的对应关系。
如何安排买方或第三方见证的出厂验收试验?
应在技术协议中写明见证要求,并在测试前确定需要见证的项目、运行条件、验收标准、见证方式和需要形成的记录。
确认项目所需的风机检验要求
询价矿用局部通风机时,请同时提供所需风量、压力、电源条件、安装方式和检验要求。若有指定测试点、见证要求和资料清单,也应一并发送,以便同时审核风机配置和验收范围。
报告来源: 山东博风风机有限公司 FK 系列矿井压入式轴流局部通风机出厂检验资料。公开的报告节选用于支持上文对检验项目的概括及所列示例数据。